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近日我省发布了《陕西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导则明确,我省海绵城市的建设应坚持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和经济高效的原则。
该导则将用于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强化城市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适用于陕西省设市城市、区、县城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去年以来,省住建厅持续加快推进西咸新区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配合住建部对西咸新区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了年度绩效评价。确定宝鸡市、铜川市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省级财政连续3年给予每市每年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并整合省级城建专项资金,从今年起启动实施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试点,以PPP模式进行融资,扩大投资。
据了解,海绵城市建设是当前城镇开发建设中大力提倡的新模式。预计到2020年,我省要建成运营100公里以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在建500公里以上。各设区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30年这一面积比例将提高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