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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谈分享经济:面临着认识不统一等四大问题 - 凤凰网房产北京
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广州市率先提出保障“租购同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广州此举标志着呼吁多年的“租购同权”迈出了实质性一步,但全面推行可谓任重道远。 -来自凤凰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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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谈分享经济:面临着认识不统一等四大问题

国家发改委
2017-07-21 17:03

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广州市率先提出保障“租购同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广州此举标志着呼吁多年的“租购同权”迈出了实质性一步,但全面推行可谓任重道远。

广州市政府日前发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提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其中三类人符合条件。

根据方案,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可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

华南城市研究会副会长孙不熟表示,“广州现阶段‘租购同权’惠及的人群有限,具体来说,要么你的子女得有广州户籍,要么你得持有人才绿卡,要么你得符合积分入户上学的条件,而且这三类人在广州都必须无房。考虑到广州的户籍政策是比较倾向于人才引进的,‘租购同权’的最大受益者主要是广州需要的人才,不是一般的外来务工人员。”

“但租房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读‘名校’。在广州中心城区那些好学校,学位一直非常紧张,有房有户口的人尚且难以满足,哪里还有多余的资源来满足租户?如此一来,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即便能够安排公办学校,很可能是学位不太紧张的普通学校,而非竞争激烈的名校。”孙不熟说。

在一些网友看来,根据广州的人才政策、积分入户政策,上述三类人也可享受学位统筹安排。而广州此次试水“租购同权”的意义则赋予了租房者与购房者同样的就近入学权利。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中心主任宋丁表示,广州此次明确“租购同权”表明住房政策正在向租赁市场倾斜,也体现了一座城市向外来人口传达的善意。

从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到今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租购同权”可谓是扶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有专家表示,一直以来,由于房屋产权与教育、医疗等资源相挂钩,导致商品房买房市场十分活跃,而租房却成为住房体系的一大短板,广州此次试水“租购同权”引发新媒体、传统媒体两大舆论场的大讨论正是击中了当前租赁市场的痛点。

记者梳理广州出台的措施发现,目前广州的“租购同权”还只体现在受教育权方面,距离完整意义的同权还有不少距离。不少网友认为,真正意义的同权意味着,同在一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不因有无房子,不因有无城市户籍而享受不同水平的教育、医疗、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权益。

事实上,“租购同权”背后正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梳理舆情时间轴发现,大众关注点从“租购同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慢慢转移到“学位房资源稀缺”,原因就在于此。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院长陈晟表示,“租购同权”最大的阻碍还是城市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以及在租房者与买房者之间因制度造成的结构性不均等问题,“我们得要考虑为那些外来人员提供基本权益,他们为这个城市做了贡献,如果可以实现‘租购同权’,就可以使他们更有获得感。”

“‘租购同权’是一个逐步均等化的过程。怎么测算,怎么控制同权的节奏和范围,这是难点所在,这也是城市治理水平的一个体现。”陈晟说,随着城市财富的积累,城市公共服务承载能力的提升,推行“租购同权”的阻力将逐步减少。

宋丁表示,从2016年国务院39号文明确要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到目前市场上长租公寓异军突起,再到近期上海在全国范围内首开先河推出两幅租赁住房用地,可见全国租房租赁市场的基本蓝图框架正在加速成形。“租购同权”也是大势所趋,不过时间依然漫长。

再次,分享经济是助力创新创业的有效模式。发展分享经济有利于促进创新资源的自由流动,降低创新创业门槛。例如,分享经济的快速发展打造了一批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核心的共享平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分享经济模式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方式组织整合社会资源,越来越多的资源提供者通过互联网等平台直接对接消费者,不断提升创新效率和降低创业成本。

问:《意见》在形式上只有非常精炼的16条,请问这是出于什么考虑?此外,该文件还有哪些突出的亮点和特点?

答:分享经济是“互联网+”行动深入发展下涌现的新业态新模式,正在向各行各业加速融合渗透,变化快,范围广。在研究编制过程中,我们对分享经济的主要特征、面临问题等进行了认真研究。按照言简意赅、讲求实效的原则,就分享经济的发展思路、保障措施等概括总结成为16条内容,组成了《意见》。《意见》重点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重在预期引导。作为我国首个国家层面出台支持分享经济发展的文件,《意见》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旨在营造包容创新的制度环境,释放积极的政策信号,鼓励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分享经济发展的信心。《意见》将为后续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出台分享经济相关领域和区域的政策文件明确方向。

二是明确内涵特征。鉴于分享经济变化快、渗透广,作为指导性文件,《意见》没有对分享经济进行严格定义,而是对若干关键共性特征进行必要阐述,兼顾包容性和辨识性,以便统一各部门、地方以及社会各界对分享经济的认识,更好地推动分享经济发展。

三是强化管理创新。发展分享经济关键在于推动管理创新,探索构建各级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治理体系,实现共享共治,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意见》充分考虑分享经济跨界融合特点,坚持分类指导思路,避免用“老办法”、“旧思维”管理“新事物”,强化地方政府自主权和创造性,做好与现有社会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衔接,完善行业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

四是强调规范有序。在鼓励分享经济市场开展有效竞争基础上,《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建立科学有效的分享经济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与防范,对损害消费者权益、侵犯知识产权、不公平竞争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营造新旧业态、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五是完善制度保障。《意见》提出了信用建设、公共服务、劳动保障、税收政策等若干保障措施。具体包括,强调建立政府和企业互动的信用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鼓励创新资源和生产能力的分享,以及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特点的税收征管措施等内容。

问:我国分享经济发展目前面临哪些突出的问题和挑战?

答:分享经济是对资源利用方式的一次革新,将对传统经济模式、市场格局、消费方式和就业结构等带来影响和冲击。我国分享经济在快速发展壮大的同时,也面临着认识不统一、政策尚不健全、平台能力不足和公共服务不够完善等问题,主要是:

一是认识尚不统一。分享经济引发了社会普遍关注,但其发展过程中暴露的一些不规范问题,造成各界对分享经济这一新型业态存在担心和忧虑,需要政府释放积极信号,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充分释放分享经济巨大的发展潜力。

二是政策亟待健全。分享经济正在逐步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但个别行业和地方政府在管理中形成的一些“隐形门”、“玻璃门”依然存在,部分领域尚存管理空白,企业经营相关业务时难以进入或无法可依,需因业施策、因地制宜,加快完善各领域配套政策,营造公平竞争、协同发展的市场环境。

三是平台能力不足。我国生活消费领域分享经济已取得长足发展,但在生产要素领域的分享才起步不久,许多领域尚未充分利用分享经济模式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一些公共平台建设仍存在不足,个别环节还存在基础设施不健全等短板,亟需加以完善。

四是公共服务仍需完善。许多分享经济平台企业反映,在利用分享经济思维实现创新创业时,商业模式明确,技术路线清晰,但缺乏公共数据资源的支持,企业发展遇到现实瓶颈。因此,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快数据开放共享,促进数据流动,支撑分享经济新业态发展。

问:针对我国分享经济现阶段发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重点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以促进分享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答:为进一步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推动分享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意见》主要提出了以下措施。

在发展思路上。《意见》坚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发展与监管并重,积极探索推进,加强分类指导,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协同治理,健全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强化发展保障,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分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在市场准入与监管举措上。《意见》提出,一是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二是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分享经济多方协同治理机制。三是根据分享经济的不同形态和特点,科学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四是依法合规保护平台企业、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鼓励和引导分享经济企业开展有效有序竞争,切实加强对分享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与防范。六是依法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打破信息孤岛,建立政府和企业互动的信息共享合作机制。七是鼓励和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分享经济平台企业有序“走出去”,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在保障措施上。一是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加大政府部门对分享经济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等。二是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措施,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三是研究完善适合分享经济特点的税收征管措施,不断提高分享经济纳税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四是建立健全反映分享经济的统计调查指标和评价指标,科学准确评估分享经济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和增加居民收入、扩大国内消费等方面的贡献。五是及时调整不适应分享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不断优化法律服务。六是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起责任、主动作为,切实加强对分享经济的深入研究,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发展环境,创造良好社会预期,务实推进分享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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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创新 企业 城市 【责编】 王红菲(PO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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