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正式对外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将租房提取和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额度同时上调。另悉,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其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的公积金由申请当月公积金应缴存额的50%上调为65%;提取公积金用于物业费、装修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每月可提取额由申请当月公积金应缴存额的30%上调为40%。
据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为节省职工办事时间,深圳直接取消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租赁合同及票据,职工无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通过公积金中心与市产权登记部门联网核查,只要确认职工家庭名下在深圳无房,就可以通过多个渠道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消费。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数据显示,自2011年9月深圳市公积金提取业务上线以来,截至2017年10月底,深圳市累计提取公积金1040.04亿元,其中租房提取资金288.91亿元,占比27.78%,是国内大城市中公积金租房提取资金最多、占比最高的城市;累计提取2384.03万笔,其中租房提取1030.61万笔,占比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