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0.ifengimg.com/2018/02/01/fangchan_d0c0fd07.png
成都:购房须网上实名登记 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 - 凤凰网房产北京
新华社成都12月16日电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15日公布了成都市摇号购房的细则,包括购房须上统一网站实名登记、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不得设置不利于登记购房人的条件等,细则于16日开始实施 -来自凤凰新闻客户端
https://ihouse.ifeng.com/news/2017_12_17-51322790_0.shtml

成都:购房须网上实名登记 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

新华社财经专线
2017-12-17 08:33

新华社成都12月16日电 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15日公布了成都市摇号购房的细则,包括购房须上统一网站实名登记、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不得设置不利于登记购房人的条件等,细则于16日开始实施。
此次公布的《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规定,登记购房人须按要求在统一的购房登记平台上填报信息,购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自动生成登记号,并及时共享给登记购房人意向购买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若经查实登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业协会将在相关网站曝光,其中涉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业协会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购房登记平台1年内也不会受理上述人员填报信息。登记购房人未在网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登记或核验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不予受理。
为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解决居住的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不低于当期准售房源总量的10%公开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如果登记购买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人数少于上述房源数量的,剩余房源纳入总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摇号销售。
《指引》特别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要求购房者到指定的银行打印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也不得要求打印的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首付款按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确定。
(原标题 成都:购房须网上实名登记 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

点击查看完整内容
标签: 信息 房产 登记 【责编】 陈慧(PO235)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房产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上一篇: 下一篇:
百科推荐
楼盘推荐 更多
推荐阅读
香港楼市持续升温,港岛豪宅项目凯玥销售近4.7亿港元
格隆汇
00:25
市场
中国房价会跌回十年前吗?
如是金融研究院
00:22
市场
公司暴雷CEO被拒门外,巨额财富瞬间化为乌有
21世纪经济报道
00:20
市场
全球创新城市指数出炉:北京上海荣登全球前十创新城市
风财讯
00:18
新闻快讯
中国最富贵的生意,攻占县城步行街
网易河北
00:18
市场

金科天玺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