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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五部门:新建商品住宅需无偿配建7%保障性住房 - 凤凰网房产北京
中国网地产讯日前,湖北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房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建商品住宅无偿配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来自凤凰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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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五部门:新建商品住宅需无偿配建7%保障性住房

中国网地产
2018-09-05 13:30

中国网地产讯 日前,湖北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房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建商品住宅无偿配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要求,从8月1日起,对新取得建设用地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从原按商品住宅建筑总面积无偿配建5%的公租房调整为无偿配建7%的保障性住房。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原地配建的项目,应由开发商报请荆州市政府批准后按7%的比例无偿缴纳易地建设费。易地建设费由宗地楼面地价和项目建安总成本构成,其中,宗地楼面地价按实际出让价格确定,建安总成本暂按3000元/平方米收缴。所缴费用将存入财政专户,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同时,通知明确了住建、国土、财政、规划、房管等部门的相关职责。其中,通知要求荆州市规划局在审定建设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严格审查建设方案是否落实土地出让协议书中确定的配建要求,对没有履行配建协议的,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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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地产 开发 项目 【责编】 黄晓琳(PO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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