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自愿性公告,披露了关于广州环贸中心的潜在交易信息。
公告指出,越秀地产一直考虑可能对集团有利的方案及潜在机会,包括涉及在天河区广州环贸中心办公空间及停车场所有权的潜在交易。
该潜在交易可能采取不同形式进行,例如在招标程序后将持有该物业的公司转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适用规则)持牌机构设立及管理的资产支持证券,并仅由专业投资者(其中可能包括本公司)认购,以及公司认为适当及有利于集团的其他形式。
于本公告日期,尚未就潜在交易订立或决定任何最终或法律约束力的方案、协议、交易形式(视情况而定)。
由于有关潜在交易的一项或以上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预计超过5%,潜在交易预计至少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倘实现),并将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越秀地产表示,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于有需要时就潜在交易(倘实现)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