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6日讯(记者王婉莹)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对此,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16日表示,“这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收紧发债,而是一种规范管理的举措。目的是要防范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可能存在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去年以来,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规模增幅较大。
据摩根大通统计,今年房地产企业海外新发行债券量非常高,今年新增发行量是过往六年来最高的,达到268亿美元。
孟玮表示,部分房企境外过度发债,募集外债资金用于偿还内债等,增加了外债风险。为此,国家发改委在7月初印发《通知》,对房地产企业发行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申请流程、募集资金用途、风险防范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管理,强化市场约束机制,防范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可能存在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