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0.ifengimg.com/2018/02/01/fangchan_d0c0fd07.png
新华社: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 凤凰网房产北京
新华社10月23日消息,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来自凤凰新闻客户端
https://ihouse.ifeng.com/news/2021_10_25-54791506_0.shtml

新华社: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新华社
2021-10-25 07:32

新华社10月23日消息,为积极稳妥推进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二、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点击查看完整内容
标签: 新华社 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 房地产税 【责编】 陈慧(PO235)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房产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上一篇: 下一篇:
百科推荐
楼盘推荐 更多
推荐阅读
广州3月二手网签宗数和面积环比增长均超90%
观点网
00:20
市场
万科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予董事会发行境外H股授权
观点网
00:20
市场
美的置业:2024年销售目标约为550亿元
观点网
00:20
市场
东莞启动清溪、虎门等六大城市更新项目 总投资额达165亿元
凤凰网房产广州站
00:20
市场
深圳:面对全球吸引各类优质资源 努力打造全球投资首选地
观点网
00:20
市场

金科天玺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