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市民赵女士日前向媒体反映,自己16年前在国内某家知名银行办了一笔贷款业务,当年到期后已经办理完结。不料,她在今年5月突然收到信息,称当年的贷款还有一笔7000多元的利息未还,如今已经累计到4万多元。为此,赵女士多次前往银行进行咨询,却始终没有结果。银行方面称,因为时间太久了,现在不太好解释,需要上报进行核查。
贷款的旧账在今年突然无征兆地“复活”了,且给赵女士带来了高达4万多元的罚息以及更沉重的征信拉黑后果,这实在是有些吊诡。更吊诡的是,银行方面至今也给不出一个合理的理由和明确的答复。
除非发生贷款方遭遇不可抗力、长期逾期不还、无力偿还等特殊情况,银行才会经贷款方申请,或与贷款方协商,同意贷款方只还本金。在正常情况下,按照贷款合同和金融惯例,银行在按期收回贷款时,会同时收取贷款利息。赵女士当年的那笔贷款期限仅为一年,到期后,赵女士偿还了全部本金,不存在丧失还款能力、逾期等特殊情况,银行也就没有只收回贷款不收利息的正当理由。显然,赵女士的贷款单独甩下7000多元的利息尾巴并发展到现在这种后果,既不合情理,也不合贷款管理的程序和逻辑,不合金融惯例。
十几年来,银行始终对赵女士的“贷款利息”不提不念,如果赵女士今年没有注册该银行的手机APP,那么,“贷款利息”的欠账还不会冒出来,还会一直偷偷地滚雪球,这很不正常,背离了银行的履约催促责任和风控责任。
要查清这件事,关键得看证据,看银行的贷款管理记录、凭证、账目和档案。而保障这些资料信息的完整、准确、清楚和延续性是银行的法定责任、契约责任,也是银行赖以生存,赖以取信于客户的基础。只要银行的相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转,档案管理规范,那么,纵使个别环节偶尔出现一些失误或争议,也能依托业务管理系统高效排查问题,纠正失误,澄清事实,进而维护客户的权益和银行的公信力。
可是,涉事银行竟然因“这笔贷款时间太久”“当年办理时自己还没有在此工作”“专责此事的人请长期病假”等原因说解释不了。我们不禁要问,银行的业务管理系统和档案怎么了,难道也“生病”了,也请了“长期病假”,也是“当年未在此工作”,也不在状态,也“解释不清”?
银行方面的含混、颟顸、迟钝、无措暴露出日常业务管理系统和档案系统的漏洞和失能,这不仅为赵女士个案的处理埋下了障碍,也为其他客户埋下了隐患,为客户的权益安全敲响了警钟。银行的业务管理系统必须保持客观性和连贯性,不受工作人员、场所、经营管理体制等变更的影响,不受时间的影响,任凭相关因素再变化,任凭存单或贷款再“老”,银行也能有一个靠谱的业务管理系统在线运转,提供准确高效的业务信息支撑,让任何一笔交易数据都有来源,有依据,有“底子”,这是银行的生存之本,是客户的权益之本。
赵女士的贷款个案需要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银行在业务管理系统的建设上更需要一个令人放心的安全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