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财讯: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通报了挂牌督办案件的8起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
一、永州市冷水滩区昌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永州市冷水滩区昌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初开始建设钢结构大棚项目,于2023年10月底竣工,建成四栋地上一层钢结构建筑物,项目在建设期间并未取得合法的建设用地批准手续,构成非法占地行为,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083平方米。
2024年12月4日,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是责令该公司在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的6083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永州市冷水滩区珊瑚街道珍珠塘村村集体管理;二是没收该公司在非法占用的608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移交给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处理;三是并处罚款60.83万元。
2024年12月18日,永州市冷水滩区昌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6083平方米土地退还至冷水滩区珊瑚街道珍珠塘村村集体管理。2024年12月19日,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案没收的非法财物移交至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处理。永州市冷水滩区昌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7日、2025年3月5日缴纳了罚款共计60.83万元,该案行政处罚已全部执行到位。
2024年12月20日,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该案2名涉案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给冷水滩区纪委监委处理。
二、芷江侗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2024年3月,芷江侗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在芷江侗族自治县罗旧镇曹家坪村过江龙水库地段占用土地修建园区道路,构成非法占地行为,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974平方米。
2024年4月3日,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5月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是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6974平方米土地,恢复土地原状;二是并处罚款226.03万元。
2024年5月7日,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芷江侗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和罗旧镇曹家坪村党总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芷江侗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将非法占用的土地全部恢复到位并退还给村集体,相关罚款已于2024年7月5日全部缴纳到位。
三、龙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民族路、朝阳路案
龙山县民族路延伸项目和朝阳路延伸项目的建设主体单位为龙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民族路延伸项目于2021年9月开始动工建设,2023年2月竣工投入使用,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22508平方米,其中17664平方米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剩余4844平方米构成非法占地行为;朝阳路延伸项目位于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春景社区、兴隆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和望城社区,2022年3月开始建设,2023年10月竣工投入使用,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26500平方米,其中20658平方米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剩余5842平方米构成非法占地行为。
2024年2月5日,龙山县自然资源局对上述未经批准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3月2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是没收城投公司在非法占用的1068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是对城投公司非法占用10686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罚款136万元。
2024年3月26日,城投公司将非法占用的10686平方米土地退还至属地社区管理。2024年4月15日,龙山县自然资源局将城投公司非法占用10686平方米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移交龙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局。2024年5月24日,城投公司已缴纳罚款136万元,已履行全部行政处罚。2024年5月28日,龙山县自然资源局将该案件线索移送龙山县纪委监委。2025年1月12日,龙山县民族路延伸项目和朝阳路延伸项目已取得相关用地手续。
四、邵阳市大祥区湖南新鸿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设施农用地项目之名非法开采案
2024年1月20日,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对湖南新鸿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蛋鸡养殖场项目平整场地之名无证开采行为立案查处。
2024年4月12日,大祥区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2022年3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的非法开采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5月13日,大祥区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新增违法开采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两次非法开采行为的行政处罚罚没款项共计473.64万元。2024年4月,湖南新鸿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蛋鸡养殖场项目被终止,项目破坏地表部分已完成生态修复。2024年12月24日,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事项向大祥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2025年1月10日,大祥区人民法院下达了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五、新宁县丰田乡旺丰油茶种植有限公司以设施农用地项目之名非法开采案
2023年10月30日,新宁县自然资源局对新宁县丰田乡旺丰油茶种植有限公司以设施农用地项目为名非法采矿行为立案查处。经核实,该公司开采白云岩矿面积1506平方米,开采资源储量4357立方米。现场遗留及填埋矿石共计4206立方米,无外运售卖白云岩矿行为。2024年6月10日,新宁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立即停止非法开采行为,没收现场堆放的矿产品7660吨,并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公开拍卖。现矿产品已运离现场,因现有场地较小,难以满足牛场建设需求,当事人不再建设养牛场,相关涉事区域已完成生态修复。2024年11月8日,新宁县丰田乡党委政府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丰田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吉山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警示约谈。
六、永州经开区玉妹石材厂无证开采案
永州经开区玉妹石材厂在未取得合法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1月12日期间,在永州市冷水滩区仁湾街道高新村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并将非法开采出来的矿产品全部对外出售牟利。经鉴定核实,永州经开区玉妹石材厂非法开采的建筑用灰岩矿资源量为62754吨,矿产品价值为80.95万元。
2024年12月19日,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永州经开区玉妹石材厂违法所得80.95万元,并处罚款32.38万元,两项合计113.33万元。同时,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该案件移送永州市森林公安局,永州市森林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当事人已依法被刑事拘留。2024年12月19日,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原经开区执法大队和仁湾街道办事处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监管不力的问题线索移送永州市纪委监委处理。目前,永州市纪委监委已受理,正在对4名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调查。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已组织人员对永州经开区玉妹石材厂厂房及机械设备进行拆除,正在对被非法开采破坏的土地实施生态修复。
七、溆浦县湖南中泰固废处置公司非法开采案
2020年6月至12月期间,湖南中泰固废处置公司在生态修复过程中削坡卸载产生的矿产品未交政府公开处置,用于江东湾锑矿废渣资源化处置,涉嫌以生态修复之名非法采矿。经核实,生态修复过程中,湖南中泰固废处置公司在雷锋石业地材厂矿山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84244吨,价值233.25万元。2023年7月13日,溆浦县自然资源局将该案线索移送至溆浦县森林公安局。2024年12月4日,溆浦县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是责令停止非法开采;二是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3.25万元;三是并处罚款人民币116.62万元。
溆浦县纪委监委对该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以及卢峰镇人民政府共计15人作出处理,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2人,提醒谈话2人。
八、龙山县亿欧年矿业有限公司越界开采案
2024年4月,龙山县自然资源局经现场核查,发现龙山县亿欧年矿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至8月期间在白羊矿区燕子窝矿段东侧界外修建东侧上山公路时存在越界采矿行为。2024年4月24日,龙山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越界采矿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核实,该公司采出的1560吨矿石中,大理石为624吨,其余936吨为建筑用灰岩矿(块石)。该公司将非法采出的矿石销售给湖北省咸丰县明龙石业有限公司,违法所得共计3.52万元。2024年7月22日,龙山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退回界内开采,对破坏区域进行复绿;没收违法所得3.52万元,并处罚款0.21万元,两项合计3.73万元。2024年7月24日,该公司已足额缴纳罚没款。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退回界内开采,并对越界开采破坏区域进行了复绿。
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以上述案件为鉴,举一反三,强化日常执法,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助力压实乡镇、街道巡查责任,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的网格化动态巡查机制,明确责任区域、频次和人员,综合运用多种巡查手段,主动、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对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及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与农业农村、住建、林业及相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省厅将继续通过典型案例通报的形式,督促地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各地,加强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健全完善常态长效机制,坚定不移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自然资源法律和政策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