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华夏 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其作为乙方,与湖南省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甲方)签署了《株洲市云龙产业新城PPP项目整体合作协议》及《株洲市云龙产业新城PPP项目整体合作协议的专项结算补充协议》。
公告显示,甲方将以湖南省株洲市株洲经济开发区(株洲云龙示范区)行政区内约定区域的整体开发各事项与乙方进行合作,合作区域北至云海大道,南至沪昆高速,西至示范区边界,东至云龙大道。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甲方将负责整个区域内开发建设的管理工作,实施项目监管服务,主要负责履行政府职能、主导重大事项决策、确定标准规范、提供政策支持、实施项目监管;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合作区域内规划建设用地的前期土地征转并形成建设用地,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开发进度提供建设用地并依法进行供地。
而华夏 幸福作为乙方,则负责投入全部资金全面协助甲方进行合作区域的投资、开发、建设、招商及运营等工作,并根据本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收益,乙方保证按时完成本条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具体包括在合作区域的开发中根据规划要求提供“九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土地整理投资、产业发展服务、规划咨询与设计、物业管理、运营维护等工作。
根据协议,甲方就合作区域上向乙方支付建设服务费用、土地整理服务费用、产业发展服务费用、规划设计咨询服务费用、物业管理、公共项目维护及公用事业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