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地,2009年12月27日下午,温家宝总理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就房地产及宏观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表达了政府决策层的态度与决心,并透露出将深化调控的信号。
在接受专访中,温总理强调了政府将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并重的房地产调控制=思路,并将强化、深化政府调控,通过采取多元调控手段相结合的措施,力争有效调控房地产。就政府调控房地产问题,温家宝总理做出四点指示,第一,要加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的改造。第二,要鼓励居民购买自住房和改善性的用房。但与此同时,要采取措施抑制投机。第三,要运用好税收、差别利率以及土地政策等经济杠杆加以调控,稳定房地产的价格。第四,要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打击捂盘惜售、占地不用、哄抬房价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继中央政府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升级”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之后,温总理将“捂盘惜售、占地不用、哄抬房价等”定性升级为“违法犯罪的行为”,说明政府对调控的态度是严肃的,决心超乎一些人的预期。
而且,将“要运用好税收、差别利率以及土地政策等经济杠杆加以调控,稳定房地产的价格”与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继续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进行直接进行就很容易发现,在三个具体的手段中,“土地”、“税收”的表述没有改变,但“金融”已变成了更具体的“差别利率”。无疑,“差别利率”说法较之前“金融”说法要具体得多,说明接下来政府将启用金融政策工具来调控房地产。
至此,毫无疑问的是,新一轮全面房地产调控已经展开,将出台组合调控政策的信号已非常明显。而且。温总理在接受专访时进一步指出,“我觉得只要政府有决心解决这个问题,而且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统筹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制定长远的规划和政策,使我国的房地产有一个稳定发展的局面,这是可以做到的”。本文作者陈真诚分析认为,这透露出一个重要的、带有警告性的信号:只要中央政府下决心,就可以解决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