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房产快讯 王迪 全国两会即将在北京召开。5月18日,凤凰网房产获悉,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华出进口商会会长、禹洲地产股份有限公司(01628.HK,简称“禹洲地产”)创始人、董事局主席林龙安提交3份议案,主要包含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的建议、关于推动我国疾控应急处理的建议及关于深化香港与内地在新时代的合作交流的建议。
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方面,林龙安特别指出,住屋是留住人才的关键因素之一,便利措施虽然放宽了港人在内地置业,但仅限首套,而且在按揭方面亦未能做到全面放开,而且部份市更加设有限购的政策,对于工作地区置业的青年人有较大程度的阻碍。虽然部份地区已经推行共有产权房,将港澳青年纳入可申购范围,亦有年龄等不同类别的限制,而且推行的地方和数量不多,所以建议可酌情放宽港人于大湾区内购置一手物业或二手物业,并放宽港人于内地第二套物业按揭的条件。共有房屋亦应放宽申请条件,例如取消年龄的限制等等。
粤港澳大湾区自规划以来, 实现在一个湾区、三种制度、三个关税区的多元制度格局,三地在不同层面进行了优势互补,当中带来了无限的发展机会和商机。香港、澳门以及广东九个城市同处一个湾区,文化同源。具体议案如下:
1.香港具备国际人才,而且众多专业资格人才获国际认证,可考虑放宽两个特别行政区的专业人才于9个城市的执业资格,借鉴欧盟做法,于大湾区内订立统一标准,推动专业资格的互认,在大湾区逐步打通信息流和人流,实现人才在区内自由流动。
2.推动通关便利化,广东省已落实鼓励港澳青年到大湾区内地九市创新创业、将于近期公布关于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科技计划的细节、扩大海关跨境快速通关对接项目(即「跨境一锁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及正研究制定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的实施安排。虽然增加了吸引人才政策,但在细节上可以进一步优化。
现时,香港作为金融中心,近年不少内地企业赴港市,但总部设于大湾区内地的公司高管、特聘人才等频繁往返内地,在出入境方面花费大量的时间,各口岸可试行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出入境便利化改革,向设立总部于大湾区内9 个城市和2个特区的高管、科研人员和特聘人才开启通关绿色过关通道,便利他们乘乘车辆进出内地口岸,缩短过关时间。
3.住屋是留住人才的关键因素之一,便利措施虽然放宽了港人在内地置业,但仅限首套,而且在按揭方面亦未能做到全面放开,而且部份市更加设有限购的政策,对于工作地区置业的青年人有较大程度的阻碍。虽然部份地区已经推行共有产权房,将港澳青年纳入可申购范围,亦有年龄等不同类别的限制,而且推行的地方和数量不多,所以建议可勺情放宽港人于大湾区内购置一手物业或二手物业,并放宽港人于内地第二套物业按揭的条件。共有房屋亦应放宽申请条件,例如取消年龄的限制等等。
4.延长外佣签证逗留内地期限,大型企业管理层、高端人才其生活方式平时都由家庭佣工照顾,随着其家庭于内地生活时因外佣签证而影响到其生活习惯,或造成其家庭不便于内地逗留,故此建议放宽外佣签证条例,延长其逗留内地时间,或者提供一签多行和延长逗留时间的方式,让外佣便于留内地照顾其雇主家庭。
5.建立跨九城两区的统一银行帐户系统,为区内居民和企业开立单一户名下的多币种多区域帐户,支持香港居民在内地便捷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将大湾区视为特殊经济/关税地区,构建针对大湾区的汇率、利率形成机制,在大湾区实现资本自由流动。
此外,关于推动我国疾控应急处理的建议方面,林龙安特别建议医疗防护装备列入地方储备,一是推动公立医疗系统建设和建全,二是提升通报机制,公开、透明,吸取武汉教训,三是扶助受影响民营企业 。具体为:
1.适度信贷支持,融资政策倾斜。信贷政策适度宽松。建议在实行稳健货币政策的同时,对风险相对较低的企业(资产负债率低等)适当调整信贷政策,增加信贷额度、适当放松公司债等发行条件;
2.贷款展期或续贷。针对疫情原因导致的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有条件给予展期、续贷,不抽贷、不断贷;适当降低新增贷款或融资成本。有条件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扶持政策,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3.税费减免、返还,延长社保、税费纳税期限。企业在疫情期间,收入锐减,成本明显提高,建议免征企业一定时期内的税费或降低税率,如所得税、增值税等;在公平协商的情况下,适当调减社保等缴纳比例,或社保部门给予部分社保缴费返补。
自回归以来,香港与内地合作范围与日俱增,水平不断提升,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内地与港澳合作进一步深化,支持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对此,林龙安建议,加强香港跟内地金融合作;推动香港科研成果在内地转化落地;加强香港跟内地交流平台建设。具体如下:
1.加强香港跟内地金融合作
随着香港跟内地更紧密的合作,内地众多一线城市如深圳、广州、上海等地都是金融业务发达城市,可以考虑开放各地金融机构与香港的金融机构合作,于当地成立合资或独资公司,协助内地企业境外发债、融资担保等不同业务﹔批准合资格境外金融机构可提供消费金融、金融租赁、小额贷款等业务﹔推动基金的跨境合作机会,提升内地基金业务国际化水平和全球化资产配置的能力,加强香港跟内地基金平台的合作,一方面提升产品的开发与管理能力,另一方面推动基金互认,加强自身投资平台建设,并借助海外基金销售平台,吸引海外资金的流入。
加强对港资企业融资支持,支持已在香港或内地上市的港资企业开展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支持港资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等,大力降低港资企业市场债务融资的成本。逐步放宽内地一线城市金融体系,加大力度对香港资企业融资支持,例如支持港澳投资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等各类债券,以吸引更多优质港资企业到内地,推动保险机构开展港资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促进跨境保险业务,鼓励港资在内地设立保险法人公司,开发独具特色、符合企业和民众需求的医疗服务的医疗产品,并打通理赔环节,实现医疗费用直付;打通与香港合作的网销管道,开发适于网销的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类试点产品﹔推动保险机构开展港澳资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提升金融公司的跨境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引进国际先进风险管理工具,特别是利用最新的金融科技强化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控。
2.推动香港科研成果在内地转化落地
香港坐拥多所世界一流学府,当中汇聚本地以至海内外的顶尖科研学家,过去多年来在上游及基础研发上有丰富的经验。上游研发是指由大学及企业研发机构进行的研究,属所有研究项目的源头,传统上一直以来是香港的一大强项,而且在全球学术领域均享负盛名。
众所周知,科技创新必须具备上、中、下游三大环节。香港在中上游有巨大的优势,而内地如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多个城市下游产品开发工作,均具一定规模和成果,香港应善用其上游研究优势,与内地其他城市加强合作,将香港的科研成果在内地转化落地,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两地在合作的过程中汲取经验,取长补短,推动香港和内地在科技创新共同进步。
各地方政府在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时,可考虑在对港资或合资的科创产业企业给予一定的支持,例如对港资企业优先供应土地,港资企业可同等享受政策扶持和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等。
3.加强香港跟内地交流平台建设
香港汇聚国际化人才,有国际公认的建全法律制度。特别是在金融、创新科研方面香港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大量人才,造就了香港一直全球享负盛名。内地各省份可以加强与香港合作,根据不同省份自身发展的优势,并进一步健全香港和内地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借助香港的优势协助共同走出去。
定期举办合作发展峰会,组织香港和境外各行业专业人员共同参加,共同为内地发展探讨出路﹔组织内地企业家、金融界等到香港观摩学习,交流心得。 各省份深化和香港的合作,促进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两地在资源共享、产业互动、研究融通,积极在官方、产业、学术、科研多方面交流合作,创造更多的平台,向更宽领域和更深的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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